根据招聘公告,经报名、资格审核、考试、考察、体检等程序,现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10月31日-11月6日,五个工作日。
序号 |
报名岗位 |
姓名 |
身份证号 |
录用结果 |
1 |
汽服公司—业务岗 |
郭烨 |
330721********0018 |
拟录用 |
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,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反映。单位反映问题的,须盖公章;个人反映问题的,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。
公示受理部门:浙江通济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
监督电话:0579-83215861
地址:金华市八一南街1777号9楼908室
邮编:321017
浙江通济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
2024年10月30日